我的家乡在陕北子洲的一个小村庄。从我记事起,这片黄土地就没有年轻过,也没有苍老过,仿佛岁月的流逝与她无关。
这是一块我非常熟悉的土地。
儿时,当我刚刚能拿起一把镰刀的时候,我就成了家里的劳力之一。每到秋收,整片的玉米地金灿灿的,在午后的光照下显得特别耀眼。我和哥哥姐姐们有的砍玉米秆,有的掰玉米棒子,额头上豆大的汗滴就是我们的勋章。拿着镰刀收玉米,动作虽是重复机械的,可我从未觉得枯燥。只是随着长大,想着能走出大山,该有多好。离开这里,留在城里,意味着我就会告别劳作,开启没有泥土的人生。
中学起,我如愿以偿到附近的小县城读书。但这种摆脱劳作的喜悦只持续到大学毕业。工作后,我又尝试着回去,试图拿起我的那把镰刀。
今年秋天,家里的那一片玉米又要开始收割了。母亲说,还有近一半玉米没有掰完。我专门请了一天假,拿起镰刀,才感觉有些生疏。地里再也见不到一个小孩儿,都是和父母年龄差不多的老两口在辛苦劳作。他们守着村庄,守着这片土地。
一到玉米地里,我热火朝天地开干。不料没掰几个玉米,就累得席地而坐。玉米叶硬如刀片,从我并不粗糙的脸颊和手心划过。土地于我,变得陌生了。
小时候干活偷懒,长大后,在回家有限的时间里争分夺秒抢着干。只因我多干一点,父母就能少干一点。可现实是当我再次拿起镰刀时,不但手法生疏了,就连身体都禁不起日光暴晒和过度消耗。可即便如此,我也愿意回到这里,闻黄土的芳香味道,吃可口的家常饭。只是,我看起来更像这个村庄的客人。邻居们会客气问候我,就连父母都会像招待客人般招待我。恍惚间,我一直追寻的诗和远方也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我渴望安放的,竟是一直想逃离的儿时生活的这片黄土地。
夜幕降临,我驱车离开村庄。庄稼地和窑洞逐渐消失在后视镜里。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霓虹灯有些晃眼。村庄在,镰刀在,父母也在,故乡却成了我只能守望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