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散煤经销点检查 本报讯(记者 孙艳艳 通讯员 李进)“咱的散煤销售点进货渠道是不是正规渠道?”“这些煤都是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统一进货的,煤质都是达标煤质。”近日,在洛川县八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散煤经销点,洛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正在认真地对该公司销售的煤炭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进入冬季用煤高峰期以来,洛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对煤炭经销点开展了全面排查检查。他们主要查看煤炭来源、检验报告和进销货台账、票据等,检查煤炭经销场所覆盖及洒水、抑尘情况,要求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储煤场地设置运输车辆进出清洗设施,装卸物料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与此同时,该执法大队鼓励居民使用优质煤炭和节能型环保炉灶,并积极向群众宣传使用生物质颗粒新型清洁燃料。“生物质颗粒厂主要利用果木树干等农业废弃物制造新型清洁燃料,它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该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赵文军说,他们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必须密闭处理,按要求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除此之外,洛川县以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在县城中心设置了空气质量监测站,站内安装有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做连续自动监测,将监测结果实时存储并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我们随时可以通过手机App、电脑平台调取实时数据,如发现指标异常,通过大气污染攻坚群进行预警,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电话通知我局相关执法人员立刻行动,查找污染源,及时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洛川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徐彦雄介绍说。
今年以来,洛川县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先后制定印发了《加强县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洛川县2023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春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PM2.5、PM10、臭氧等重点指标牵头部门并制定了管控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遏制扬尘等举措,扎实开展污染治理五大攻坚行动,用心用力守护蓝天白云。1-10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4天,空气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