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白杨越)“真的没有想到黄龙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短短两天时间,就把我的2万元执行到位了,真的非常感谢……”黄龙县申请执行人王某在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时激动地说道。
原来在2021年,吴某向王某借款并约定利息,到期后未按约定偿还本息。2023年,王某向黄龙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吴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迫于无奈,11月1日,王某再次来到黄龙县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万元。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吴某尽快履行义务,并冻结了吴某银行及网络账户。由于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使用受到限制,在立案执行的第二天,吴某主动履行了执行案款。
下一步,黄龙县法院将以“苹果红了·诚信延安”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创新工作举措,全方位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将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根据案件事实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良好风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