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志敏 通讯员 吉文娟
竭力治“已”病、防“未”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为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富县检察院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双向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突出青春视角的未检履职新路径,在做实“六大保护”的同时,延伸工作触角,着力创树未检工作品牌。该院被团市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市青联会授予“延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富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各方携手撑起“保护伞”
该院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树立双向保护理念,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携手各方共建共治,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体系,深入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单位走访座谈,研究协作方向。协同社会力量增强未检工作实效性,与县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保护职责;与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引导和困难救助。利用“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来院参观、座谈,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及成效,倾听各方意见与建议,现场交流互动,增强社会认同,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打造专业办案团队,打好关护帮教“组合拳”
该院未检办由7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统一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同全院力量,吸纳了13名年轻检察干警成立志愿服务小组,利用未成年人易于接受同龄人的心理特点,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实施“面对面”“一对一”帮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40余次,受教学生1.2万余人次;积极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纪违法,参与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和在读涉罪学生的帮教挽救,组织对重点关注对象家长进行约谈,对其监护方法提出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确保每一例未检案件做到因案施教、以案说法、回访帮教。在对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女童保护基金会进校园开展“女童保护”儿童防性侵知识讲座,实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预防的帮教衔接;与延安市青少年心理学会达成合作协议,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情绪疏导,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回归正轨。
能动履职柔性司法,综合施策筑牢“防火墙”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要求,坚持依法惩治与双向保护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首先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其次坚持柔性司法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做细做实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通过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家庭、学校和社区,了解涉罪未成年人身心状况、家庭环境、成长轨迹、监管机制等情况,提出落实教育帮教和矫治措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案件进行社会调查14件,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6件,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件次,犯罪记录封存6件。再次构建保护救助一站式办案机制。建立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协作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组织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在工作配合、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援助、审查起诉等方面统一标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与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建立“救助+回访”长效工作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生活安置、就学复学等综合帮扶。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及其家庭生活,跟进落实帮扶措施,通过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让其和亲属真切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