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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3日
多元共治,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 梁建珍

  杨萌萌:什么是诉源治理?它的开展具有什么意义?
  梁建珍:诉源治理简单地说就是诉讼纠纷源头化解。诉源治理是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加上我国14亿人口基数的乘法效应,使得纠纷解决的需求剧增,呈现出“诉讼爆炸”之势,加剧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影响老百姓司法获得感和基层平安稳定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最早由法院系统提出并倡导。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诉源治理”自此上升为国家社会治理层面的重要制度。所以说,我们当下热议的诉源治理,就是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尽量避免纠纷发展至“诉”的层级,以达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
  杨萌萌:诉源治理其实就是“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一个延续和创新。“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在不同历史时期持续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基层干部群众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制度层面的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诉源治理在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是如何体现的?
  梁建珍:富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已经到法院的案件,为了便于当事人快捷办理,减少大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我院坚持“将非诉化解挺在前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前调解中心,作为诉前调解的主阵地和与人民调解、各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人民陪审员调解的衔接纽带,集中高效便捷调处纠纷。2018年7月,我院通过在富县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自荐、推荐、考核、选拔等渠道,共招聘10名特邀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今年初,我院又重新聘请来自不同行业、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力强、口碑好的特邀调解员10名。由特邀调解员对简单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转办委托的案件进行诉中调解。通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
  杨萌萌:诉源治理工作中,富县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梁建珍:富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小案不小办”理念,不断深化“两说”机制。一是说事说法阵地前移。在院内、法庭均设“说事说法”工作室;二是转变“说法”模式。由过去单一的线下说法转变为“线上+线下”说法;三是将20名法官干警纳入县乡社会综合治理“说法库”。四是聘请10名特邀调解员驻院(庭)开展说事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411件,兑现金额244万元;五是实行“快立+快保+快审+快执”,在两个工作日内调处了牛武镇、北道德乡37户果农诉果商苹果买卖合同纠纷,及时对未售苹果采取保全措施,已向37户果农兑付案款502万元,占总案款的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