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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如我在诉”换位思考 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本报讯(通讯员 张怡潇)近日,黄陵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案件款,一起原本分歧较大的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据介绍,原告龚某经人介绍在被告承建的工程从事粉刷等工作,2023年8月30日,因工地脚手架散架倒塌,致使原告从四米多高空坠落后昏迷,紧急送医后住院治疗43天,被诊断为局灶性大脑挫裂伤、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型、腰椎骨折,后原告诉至黄陵法院,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赔偿。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黄浩了解到原告受伤后花费巨额医疗费,给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如果启动鉴定程序,鉴定时间较长且要预交鉴定费用,无疑会增加原告的维权成本;且被告对于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务关系亦予以否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对此,黄浩在庭前仔细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律关系、损害发生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等角度出发,细致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赔付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6.8万元。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此案的成功调解,是黄陵县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守民心、低成本、高效率、促和谐的缩影,不仅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让双方矛盾得到实质化解,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黄陵法院将继续坚持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高质量审理,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