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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2集体4个人受到全国表彰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近日在京召开了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了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延安共有2个集体、4名个人获评。
  此次延安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为:吴起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甘泉县司法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晓荣、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史红梅(女)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延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张涛、延安市公证处副主任王金萍(女)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司法系统紧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组织发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确保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