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8年4月18日上午,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市媒体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丹江口市住建局精准扶贫工作队以项目帮扶驻点均县镇老龙沟村、三里坡村开展绿化建设、兴建蓄水工程等名义,使用单位经费6万元,违规发放驻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13日,丹江口市纪委给予住建局副局长陈某、村镇建设科科长张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住建局原局长张某某、分管财务的副局长靳某党内警告处分。驻村帮扶队员、退休职工刘某敏、秦某华被约谈,不再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员。6万元违纪资金被收缴。
分析点评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人民群众对脱贫工程的盼望有多高,扶贫领域发生腐败其问题性质就有多恶劣。
本案中,张学华等人目无党纪,打扶贫资金的“歪主意”,为职工谋求不该有的福利。扶贫工作队不仅没有真帮扶,还伪造虚假合同,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更可笑的是,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张兆华明知违纪,却把集体研究当做“免错金牌”,殊不知,违纪行为从集体讨论之日就开始了。把纪律当做儿戏,他们都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扶贫是责任、不是福利。广大扶贫干部的任务就是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扶贫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和管理扶贫资金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的责任更重,必须严守纪律“红线”,身披规矩“铠甲”,为贫困群众“看家护院”,管好钱袋子,切勿心存侥幸搞变通,以身试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