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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
让行政事业性收费更“阳光”
我市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 通讯员 雷姣姣)日前,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对延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通过网站等平台公布《2024年延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切实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目录清单的制定是依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全面梳理收费基金政策,两次征求市税务、教育、公安、民政等22个部门单位意见,更新了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内容的征收标准、政策依据,明确了各个收费项目的收费名称、执收单位、收费对象、资金管理方式等内容,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此次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内容涉及政府性基金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含涉企收费19项),考试考务费78项。与上年相比,新增认证费(含加急)、签证费、团干部技能培训费、车辆通行费(涉企)、农药实验费(涉企)、药品注册费(涉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新增船员考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5项,删除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2项。
  通过动态调整和公布《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管理,切实打造“阳光收费”,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