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7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高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相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陕西宝伦(延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安从总则、犬只的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的收容与经营、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对《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了精彩、生动的解读培训。
张高侠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规范执法,尽快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有效保障群众安全;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随时关注舆情,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密切协作配合,各司其职,不推诿、不扯皮,形成执法强大合力,努力使《条例》实施顺利有序、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