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7日
党员干部当警醒 酒驾醉驾不可取
  本报讯(记者 白雪)近日,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图书馆联合举办市直机关预防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暨第四十期“机关大讲堂”,邀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职律师、二级警长薛海刚进行酒驾醉驾普法宣讲。
  薛海刚从酒驾醉驾的历史变革、醉驾意见的主要内容、酒驾醉驾党纪政务如何处分、醉驾典型案例和党员公职人员关于酒驾醉驾应当注意的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专业的普法宣讲,通过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事例深刻分析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建全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党纪政务处分进行了解读。
  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党支部纪检委员李笑笑说:“通过这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和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作为支部纪检委员,我将严于律己,同时也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监督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党务干部、新发展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