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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7日
关于遗产继承你知道多少?
    ● 嘉宾高黎黎

  主持人杨萌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动产(如现金、珠宝、家具)、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银行存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如果是被继承人的非法财产,那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不受法律保护。《法在身边》邀请到延川县人民法院高黎黎,就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主持人:我们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高黎黎:我们常见的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我们首先来讲一下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举个例子:甲因车祸去世,未婚,有房屋一套,父母在世,有一个哥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亲人,那么甲的房子在没有遗嘱、遗赠等的情况下,应当由其父母继承,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再比如,甲因车祸去世,未婚,有房屋一套,甲的父母在其死亡前已经去世,有一个哥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亲人,那么甲的房子在没有遗嘱、遗赠等的情况下,甲的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甲的房屋。上述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上述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上述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详细地说就是养父母、养子女与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利是一样的,但是继子女、继父母的继承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形成扶养关系。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互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且同时继父母与其生子女间、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相互不能继承。举个例子,甲5岁时父亲去世,母亲乙带着甲改嫁了丙,丙一直抚养甲至成年,这种情况下,甲与丙之间相互就有继承权。
  主持人: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如何继承遗产?
  高黎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是原则,但一些特殊情况也应该注意。第一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注意这里是“应当”,也就意味着必须予以照顾。第二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甲有三个子女乙、丙、丁,甲长期与丁一起生活,并且主要由丁照顾甲,那么甲死亡后,甲的遗产就可以适当给丁多分一些,当然,这里说的是可以,不是必须。第三种,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继承人之间如果协商好分配份额,那么也可以按照协商内容来分配遗产。
  主持人:遗嘱继承是什么?另外,遗嘱又有哪些形式?
  高黎黎: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有6种形式。1.自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形式,以前的继承法中没有这种形式。打印遗嘱就是用打印机打出来的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区别于代书遗嘱的是,打印遗嘱没有代书人。在打印遗嘱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与自书遗嘱的区别在于自书遗嘱必须自己亲自书写,但不需要见证人在场。4.录音录像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对于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换句话说,这种遗嘱就是在别的手段都不能用时,也就是危急情况时所立的遗嘱。6.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这种遗嘱的效力肯定很强,但缺点是需要花公证费,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