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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推动建筑业向“新”逐“绿” 厚植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专访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毅
  记者 姜顺 郑鹏
  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住建领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谱写住建领域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记者: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有哪些职责?
  曹毅:根据2024年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延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承担四项具体职责:
  1.督促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指导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将日常建筑工地巡查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规行为,及时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
  2.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
  3.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4.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同推动沟道人居环境改善,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记者:市住建局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毅: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新时代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和市委“12345”年度工作安排,认真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四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
  为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助力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局党组成立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一是抓牢制度建设。我们先后制定了建筑工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针对建筑施工特点,明确不同季节和施工阶段的具体防尘措施。出台了网格化管理、监督问责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理顺了住建日常监管、城管执法处罚工作机制。二是抓细日常监管。全面落实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红黄绿”牌等信息化监管措施,常态化对所有监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2022年以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600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650个次。坚持“铁腕打击”与“规范执法”并重,查处问题732个,确保污染问题在一线发现,违法问题在一线处理,整改问题在一线推进。三是抓实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3个管委会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移交当地住建部门限期整改。四是抓好宣传引导。通过设点宣传等方式,努力提高群众对扬尘治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鼓励监督举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以文明工地创建和现场观摩为激励抓手,引导企业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通过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逐步提高,2022年以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6个、市级文明工地21个,2023年全省文明工地现场观摩会在延安设分会场。
  (二)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一是加强设施配备。指导13个县(市、区)完成了《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统筹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利用,全市共建成镇级垃圾填埋场34座、垃圾中转压缩站38座,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1492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91.09%,达到中省90%以上的目标要求。二是推进示范引领。开展了12个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设了一批垃圾分类收集点和阳光堆肥房,可腐烂垃圾就地堆肥处理,不可腐烂垃圾由村收集、镇转运统一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收集变卖,有效减少了外运出村的垃圾数量,降低了转运频次和成本。三是持续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完成六轮1351个农村生活垃圾疑似非正规堆放点核查与整治,有效解决垃圾堆放顽疾。
  (三)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指导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设计建设,全市城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达到75%、72%节能强制性标准。二是强力推动绿色建筑创建。制定了《延安市绿色建筑工作创建方案》和“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实现了项目底数清、建设责任明、实施情况准、监督责任实。以新建建筑提升性能品质为着力点,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我市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3.39%。三是主动做好验收备案服务。制定了《延安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服务指南》,明确绿色建筑验收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同时组建绿色建筑专家库,为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重要举措。2023年,我市成功入选“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连续三年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1亿元。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我们起草出台了《延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文件,配合完成了《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对海绵城市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围绕红色教育基地海绵化提升示范、区域洪涝旱统筹治理示范、山体沟道人居环境改善示范三个目标,重点实施生态修复、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城市更新、革命旧址海绵化提升“六大工程”,系统谋划示范片区,精准包装示范项目。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根据延安地形地貌和土壤气候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海绵项目,初步建立了符合延安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编制了《规划设计导则》等技术标准。四是加快项目进度。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报审流程》,开设绿色审批通道。2023年以来累计开工海绵示范项目59个,完工18个,完成海绵投资9.5亿元,市级财政配套投资2.47亿元,到位中央海绵专项补助资金3.868亿元。
  记者:住建部门立足工作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涉及住建领域又反馈了哪些问题,整改情况如何?
  曹毅:我们坚持把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专题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两项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一是安塞、洛川等县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不严,“六个百分之百”落实还有差距。我局于2021年9月9日分别向洛川县、安塞区住建局下发了自查整改督办函,并于9月13日、14日进行了现场督察,将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次交办属地住建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回复。经“回头看”,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黄龙、子长等5个县(市、区)11家商混站物料露天堆放,抑尘措施不到位。2022年2月14日至16日,市住建局成立了由县级领导带队的4个督察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3个管委会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督察,对全市商混站逐一进行检查。从督察情况看,各建筑工地均能将裸露黄土覆盖到位,建筑垃圾清运及时,商混站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
  记者:今后市住建局打算如何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曹毅: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协同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生态环境保护的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落细落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统筹污染防治与重点工作推进,持之以恒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住建力量。三是着力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兼顾,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全过程,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造方式转型,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工艺。扎实开展全国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筑业向“新”逐“绿”,不断厚植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