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强化要素保障 节约企业成本
洛川县紧抓“标准地”改革契机打造高效营商环境
    ● 洛川苹果产业关联集中区施工现场

  本报讯(记者 孙艳艳 通讯员 庞琨 赵思敏)9月11日,洛川苹果产业关联集中区施工现场一派机械轰鸣、车辆穿梭的繁忙景象,工人正在紧张施工,力求该项目早日竣工投用。
  洛川苹果关联产业集中区是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一区多园”的重要载体,是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功能的延伸与拓展。集中区位于洛川县城北1.5公里处,总体规划占地面积3240亩,近期规划建设用地1560亩,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
  “今年,关联产业集中区共实施3个关联项目,即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标准化厂房、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进行的是761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和4530米市政道路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于10月份开工建设。”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辉介绍道。
  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自2023年开始探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2024年开始将集中区内近期1560亩工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快项目落地投产,并细化供后监管机制,建立企业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对于完成较好的企业和未达要求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奖惩。同时,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标准地”出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打造高效营商环境园区。目前集中区已成功引进高端果酒生产、先进果品彩印包装、智能选果线研发生产、苹果出口加工基地、智能杀虫灯制造等企业。
  记者了解到,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标准地”在实际运用中,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有效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服务者说
  园区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园区入驻企业有条件项目推行“开工许可”一次办,缩短审批周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四证齐发”,助力苹果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