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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我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增加新车和电子产品购置补贴
  贾志敏本报讯(记者 通讯员 郝忠荣)近日,我市商务、发改、工信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延安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从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7个领域发力,增加补贴金额,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实施方案》提高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自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延安市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市商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个人消费者自9月下旬至12月31日期间,在延安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在家装厨卫换新方面,《方案》明确个人消费者自9月下旬至12月31日期间,在延安市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4类智能家居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7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以及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5类厨卫局部改造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