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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推动齐鲁法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创造性转化的“三个维度”
周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齐鲁法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的结晶,其蕴育的“德法共治”“民本”等价值理念深刻影响了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进程,也为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本文通过实地调研,以山东省济南市甄家村、鸣羊新村等地方为例,总结齐鲁法文化融入基层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提出有关建议。
  甄家村通过制度创新,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动能,系统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与“德治”文化培育工程,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本。该村治理架构呈现3大特征:一是构建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二是形成党组织统筹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机制;三是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三治融合”实施路径。通过制度性嵌入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的有机统一,有效整合基层党组织资源,优化党群服务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鸣羊新村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在基层治理中贯彻落实“民本”理念,探索实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制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实施纲要,包括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室工作纪律、纠纷调处工作原则,以及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同时,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为村内群众排忧解难,村党委书记成立“老牛调解室”,设立书记工作室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一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和棘手的矛盾纠纷问题。
  (一)“核心引领”聚民心,强化基层治理组织保障
  齐鲁法文化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历史借鉴,诸如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统一等。历史经验表明,统一的政治领导体制是中华法系能够形成体系化并不断发展的根本保障。这些历史价值的体现具体到社会治理中,就必须要突出主体引领地位,即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一是要健全组织体系。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高度复杂性特征,涵盖领域广泛,且矛盾纠纷具有多样性。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机制,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枢纽,能够有效构建起科学规范、运行顺畅、效能突出、结构严密的组织体系,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的坚强核心。
  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质量评估分析,注重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基层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及时纠正偏离质量建设目标的工作方向和实施路径,确保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纵深推进。要深化党建工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虚浮空转、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着力构建注重调查研究、讲求工作实效、狠抓任务落实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是要强化引领示范。党建工作能有效助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引领示范效应。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基层各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主心骨”和“领头雁”作用,以组织建设、帮扶指导、制度规范为抓手,对标先进典型找差距、学经验,凝心聚力想点子、谋发展,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无人带、不会带的难题,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德法共治”察民情,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德法共治”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文化多样、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中,只有在法治框架下才能讲好德治。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也不能忽视道德的教化作用,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新时代新征程,走好基层治理现代化之路,要在实践拓展中不断健全党组织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治理体系。
  自治是基础。自治治理能够有效维持传统社会中的乡村联结和生产生活秩序,始终是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的最基础支撑。要以基层党建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为抓手,系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传承弘扬乡村自治文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与自主管理能力。
  法治是保障。基层治理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乡村、社区的法治化运行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完善,有效规制社会多元主体的行为,塑造可预测、科学化、规范化的社会行为模式,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德治是根本。德治于潜移默化间影响社会文明,以文化建设和思想教化为抓手,树立社会新风,打造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
  智治是趋势。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是今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可以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服务。
  (三)“民本理念”顺民意,深化拓展基层治理实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体现为对传统法律文化中“民本”思想的承继发展,也是齐鲁法文化的核心内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集中体现为以下几个重要环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要做到自下而上公平公正,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民主协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要切实保障群众对大事小情的知情权,激发群众参与治理事务的热情,不断提高民主协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管理事务不论大小,都要听取群众意见,凝聚智慧形成合力。要坚决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发挥网格化治理的效能,拓宽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形成党群间互通互融的良性循环。民主管理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要坚守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本着“民主、公平、公开”原则,促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要主动延伸监督触角,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为各项决策的执行提供坚实保障。
  为有效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开展对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基层干部要牢牢把握制度执行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形成民主参与意识。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执行需要有健全的评价和监督机制,以高效监督保障制度实施。
  五个“民主”环环相扣,逻辑紧密,构建起完整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链条。甄家村基层治理模式中,民主监督体系的规范化运作不仅完善了地方治理结构,更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一方面,要构建多维度的制度监管体系,通过强化日常化监管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规则遵循自觉性,切实维护民主制度的权威性。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评价机制,赋予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鲜活的生命力,确保这项制度真正扎根基层大地。
  齐鲁法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设计的历史渊源。要紧密结合基层民主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深入宣传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彰显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其本质特征与制度优势,在深化认同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作者单位:济南市委党校。本文为山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中华法文化中的地方治理理论及借鉴”(项目号:2024XTNO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