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韬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大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三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省院、市院“集体三等功”,被县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模范机关”。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
该院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各部室协同、全员参与的普法格局。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分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普法任务落地见效。
该院组建专业法治宣讲团队,先后有包括院领导在内的23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送“法”上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该院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与西部法治报、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深度合作;每年购置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及用品,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聚焦重点任务,深化普法宣传
该院坚持每周三例会制度,落实党组“第一议题”、“三重一大”、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0次,支部和党员学习175次、专题研讨40次。通过检警同堂、条线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300余期,参训人员600余人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该院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成立了未检工作办公室,专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该捕则捕、当诉则诉;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法治副校长”宣讲团队进校园上法治课86场次,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依托“案前引导侦查+案中亲职教育+案后跟踪帮教”一体化办案模式,帮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组织中学生师生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普法感染力、吸引力。富县检察院被团市委授予“延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该院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送法下乡”7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该院还建立了“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举办企业依法经营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管理人300余人次。在富县绿谷田园食品有限公司、高塬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3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3次,排查法律风险点97个,提出20余条整改意见建议。邀请10余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视察座谈,倾听企业需求,共话检企协作,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该院坚持“传统+创新”的宣传模式,打造多元化宣传矩阵,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539篇,自媒体刊发各类信息705条、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32条,拍摄法治宣传片10条,有效提升了普法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该院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开展各项普法宣传30余次。同时开展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师生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现场观摩、案例讲解、互动交流,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该院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全媒体联动”的大宣传格局,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禁毒、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专项宣传活动20次。加强与媒体合作,与西影集团“与法同行·检佑未来”栏目联合拍摄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专题片,为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注入强劲动能。
挖掘典型案例,打造检察品牌
该院注重在司法办案中培育典型案例,提升数量与质量,打造精品案例。2021年以来撰写推送典型案例38件,9件被上级院采用(最高检3件、省院4件、市院2件),“督促整治天然气钻井废液污染北洛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千案展示,“检察版‘两说一联’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入选省院普法宣传典型案例,“督促保护党家湾毛泽东旧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征文化保护典型案例。
该院立足县情院情,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并不断深化“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检察版“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将以案说法、监督说事、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双进”、普法宣传等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履职化解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着力创树“鄜州检晖”检察品牌。“检察版‘两说一联’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检察版‘两说一联’预防解纷工作法”被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授予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鄜州检晖”检察品牌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宣传文化作品。
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检察担当。富县检察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为推动富县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