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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9日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延长县检察院聚合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白荣荣)叶某、沈某、王某等111名农民工在沙某开办的芙蓉工贸公司务工,在完成某物流快递集散安检中心工程后,芙蓉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沙某拖欠叶某等农民工工资128万余元。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要求沙某全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沙某一直未予支付,劳动监察部门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考虑到沙某被批捕后短时间内很难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也让沙某产生对立情绪,很可能最终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延长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符金卫坦言,当时确实有些为难。该案最终经检察官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沙某分期分批结清了111名农民工的128万余元欠薪,叶某等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沙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积极履行了支付义务,且自愿认罪认罚,我院依法对沙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此举既解决了农民工欠薪问题,又使涉罪人员真正受到教育、企业得以正常运行,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符金卫说。
  延长县检察院通过分析研判近年来办理的多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发现很多企业并非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不善、管理不当才是欠薪问题的症结所在。为全方位筑牢劳动者工资支付防线,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月28日,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就延长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依法缴纳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受邀参加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经调查发现2018年至2022年延长县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依法缴纳现象,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检察院遂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建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延长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意见均予以认可,并积极发表意见,希望未来相关行政单位及时分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息,严把工程项目审批程序,重点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保护农民工权益。被建议单位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依法履行责任,及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和开设专用账户,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范运行,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