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质极度匮乏、斗争异常残酷的延安时期,“舍小为大”从来不是抽象的道德说教,而是融入共产党人血脉的行动自觉——它是战士在弹尽粮绝时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敌人的决绝,是干部把救命的粮食分给群众的坚定,是知识分子放弃优渥生活奔赴延安的执着。这些具体而微的选择,如同暗夜中的星火,照亮了中国革命的道路,更清晰地勾勒出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砥砺前行的力量源泉。
一、生死关头的“舍身”:以个体之“小”护集体之“大”
延安时期的斗争场域,处处是生死抉择的考验。面对日寇的“扫荡”、国民党的封锁,共产党人的“舍小为大”首先体现在“舍个体之生,护集体之存”的牺牲精神上。这种选择无关豪言壮语,却在枪林弹雨、严刑拷打中写就了最壮烈的初心答卷。
狼牙山五壮士为掩护主力部队和群众转移,把日军引向悬崖峭壁,用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壮举践行了“宁死不当俘虏”的使命,用个体的“舍”换来了集体的“存”。当地群众在悬崖上刻下“狼牙山五勇士跳崖处”,成为共产党人“舍小为大”初心的永恒见证。
在延安周边的隐蔽战线上,无数无名英雄用“舍自由、舍生命”的选择守护着党的秘密,如直罗镇战役中“十二小英雄”。这群平均年龄不足15岁的少年,化装潜入国民党驻地侦察敌情,返回途中不幸被俘。关押期间,他们英勇顽强,宁死不屈,最终全部牺牲。这样的故事在延安时期并非个例,无论是被捕的地下党员,还是深入敌营的情报人员,他们中许多人直到牺牲都未留下姓名。正是这些“无名者”的“舍”,为党组织筑起了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让革命的火种得以延续。
即便是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舍生取义”的选择也无处不在。1944年,张思德在陕北安塞县烧炭时,炭窑突然崩塌。危急时刻,他没有自顾逃生,而是一把将战友推出窑外,自己却被埋在坍塌的泥土中。这位在长征中屡立战功的战士,生前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他的牺牲看似偶然,实则是“舍己为人”初心的必然流露。毛泽东在他的追悼会上专门发表《为人民服务》的演讲,指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深刻诠释个体的生命只有融入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才能绽放永恒的价值。
二、利益面前的“让利”:以局部之“小”全全局之“大”
延安时期的物质匮乏,放大了“利益分配”的矛盾。共产党人“舍个人之利、局部之益,全群众之需、全局之要”,彰显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本质。
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中,“让利”是最常见的选择。1942年,南泥湾开垦初期,359旅战士们克服诸多困难收获的第一批粮食,却优先上交边区政府供后方的老人、妇女和儿童使用。旅长王震在动员会上说,我们开荒种地,不是为了自己吃饱,是为了让边区的群众都能活下去,让党中央没有后顾之忧。当时的边区实行“供给制”,干部们的供给标准始终低于战士,毛泽东的口粮定量比普通士兵还少半斤,周恩来、朱德常常把分配给自己的棉衣、药品转送给伤员。这种“先群众后自己、先士兵后干部”的利益排序,不是刻意的“作秀”,而是在资源有限时对“全局利益”的清醒认知:只有让最需要的人得到保障,整个边区才能凝聚起抗敌的合力。
在对待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共产党人的“让利”更是到了“坚决维护,绝不受损”的程度。1943年,边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部分干部为了增加部队收入,主张“ 少减一点租子”,毛泽东得知后严肃批评,我们是人民的军队,群众的一针一线都不能占,减租减息不是口号,是要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他亲自带队到陕北农村调研,发现有地主变相增加租子,当即要求地方政府严肃处理,并提出“地主的利益要照顾,但群众的利益更要保障”的原则。当时的边区政府还规定:部队行军时不得随意采摘群众的瓜果,借用群众的东西必须归还,损坏了要赔偿。这些看似细微的“让利”,实则是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生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大我”,立足于尊重群众的“小我”。
在对待“个人前途与革命需要”的选择上,“让利”体现为对“全局需要”的服从。延安时期,许多知识分子、青年学生放弃了城市的优渥生活,来到艰苦的陕北。著名作家丁玲在上海时已是文坛名家,却主动奔赴延安,深入农村、部队,写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真实记录群众生活。抗日军政大学,学员来自五湖四海,有富家子弟,有大学教授,有归国华侨,但无论出身如何,都要“放下架子”,和战士一起开荒、一起学习。这种“舍个人前途之小,全革命事业之大”的选择,是对共产党人初心的深刻认同。
三、情感抉择的“舍离”:以小家之“小”成国家之“大”
延安时期的共产党人,大多面临“小家与大家”的情感撕扯。是陪伴父母的晚年,还是投身远方的革命?是守护妻儿的安稳,还是奔赴战场的硝烟?他们的选择往往是“舍小家之暖,成国家之安”,这种“ 舍离”背后,是对“民族大义”的深刻理解,更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初心的坚定体现。
在“父母与革命”的抉择中,“舍离”是对“忠孝大义”的重新定义。延安时期,许多青年为了参加革命,不得不告别年迈的父母,甚至面临“生死两隔”的可能。左权将军在戎马倥偬中,为了国家和民族的解放事业,未能尽孝于父母。共产党人的“孝”,不仅是对父母的赡养,更是通过革命让天下父母都能安享晚年;共产党人的“忠”,不是对某个个人的依附,而是对“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终生承诺。
在“夫妻同赴战场”的选择中,“舍离”是对彼此初心的最好印证。贺龙与薛明在延安结婚后不久,贺龙就率部队开赴华北抗日前线。薛明当时已有身孕,但她仍然挺着大肚子参加大生产运动,还组织妇女成立“支前队”,为前线缝制棉衣、筹集粮草。类似的故事在延安比比皆是,许多夫妻婚后第二天就分别,丈夫上战场,妻子在后方工作。他们之间书信里多谈杀敌,很少有儿女情长,他们将“小家的爱”融入了“大家的情”。他们深知,只有打败侵略者,千千万万个“小家”才能真正团圆。
在“子女与使命”的割舍中,“舍离”是对“未来希望”的深沉寄托。延安时期,许多干部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把年幼的孩子送到老乡家寄养。毛泽东的儿子毛岸英、毛岸青在上海流浪多年来到延安后,毛泽东也没有把他们留在身边,而是让他们和普通战士一起参加劳动、学习。他说,孩子不能养在温室里,要让他们知道老百姓的苦,将来才能为老百姓办事。当时的边区有许多“革命的孩子”,他们跟着养父母吃粗粮、干农活,却从小就知道“爸爸在打鬼子,妈妈在为大家做事”。这些被寄养的孩子,后来大多成为建设国家的骨干,他们身上延续的正是父母辈“舍小为大”的初心基因。
回望延安时期的“舍小为大”,我们会发现:这种选择从来不是对“小我”的否定,而是对“大我”的升华;不是对“个人利益”的漠视,而是对“集体利益”的珍视;不是对“ 情感需求”的压抑,而是对“民族大义”的担当。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把“舍小为大”的价值追求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际行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延安时期的“舍小为大”,早已超越了具体的历史场景,成为共产党人穿越时空的精神坐标。它提醒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永远是我们作出选择时最根本的遵循。 (作者单位:富县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