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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多部门联合回访 被毁林再着新绿
  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李彩艳)10月15日,安塞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安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沿河湾镇政府、林业局等多部门,共同前往一起已判决案件的补植复绿现场开展回访检查。
  时间回到2024年3月,安塞法院依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被告人因过失引发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199.5亩。该行为不仅触犯刑事危害公共安全,更造成大片林木焚毁、生态植被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环境资源案件“刑责+民责”同步追责的审理原则。
  安塞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安塞法院兼顾“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双重目标,一方面严格审查刑事部分事实,考虑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另一方面,针对检察院同步提起的公益诉讼,充分听取林业局等行政部门的生态修复专业意见,综合被告人认罪态度、造成的损失和其家庭情况、承受能力,判决被告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承担补植32亩林地(1120株)复绿生态修复责任。判决以实际行动弥补生态损失,实现“判决一案、修复一片、警示一方”的环境资源审判效果。
  生态兴则文明兴,司法护则生态宁。判决生效后,为切实检验生态修复效果,避免补植复绿“重判决、轻执行、弱监管”,安塞法院将环境资源案件后续生态修复监管纳入审判延伸服务重点,主动牵头联动多部门,组建“法院+检察+公安+林业+乡镇”专项协作小组,全程跟踪被告人补植进度,多次深入现场回访补植情况。工作人员在此次回访检查中发现,被告人已按时完成补种,协作小组随即开展现场回访“回头看”:工作人员逐区域核查补种面积、苗木品种与规格,实地清点苗木成活率,深入评估生态修复实际成效。经核验,苗木长势旺盛、成活率达标,符合生态修复标准,乡镇政府及林业站对补植效果高度满意,更对多部门依托环境资源审判协同护绿的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案件审理与后续回访,既是安塞法院对刑事判决及公益诉讼责任履行情况的严格监督,也是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的生动缩影,以“审判+监督+联动”模式,切实将环境资源审判成效转换为生态修复实效,让司法护绿从“纸上判决”落到“实地见效”。下一步,安塞法院将持续聚焦环境资源审判核心职责,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协同护绿机制,把生态修复生效纳入案件全流程跟踪评价体系,让“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同频共振,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都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护航当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