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摊贩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民警及时查获消除隐患
  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贺凤栋)年关将至,节日氛围渐浓,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为守护群众平安的关键环节。为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节日安全屏障,杨家岭派出所紧盯烟花爆竹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近日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2月6日下午,杨家岭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危爆物品入户排查走访及线索摸排工作时,敏锐发现辖区内一处摊位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民警当即依法处置,现场控制违法行为人陈某。经后续依法调查询问,陈某如实供述,其不仅在禁放区域违规设点销售烟花爆竹,更在居民单元楼家中大量储存相关物品,意图持续售卖牟利。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内实现人货同室、大量囤积,一旦遭遇明火、高温、撞击或电路故障,极易引发燃爆事故,将对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获知这一关键线索后,民警迅速行动,立即前往陈某住所开展现场核查。在其单元楼住宅内,民警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5种、170余箱,及时阻断了安全风险蔓延。
  目前,涉案的17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扣押封存,并安全转移至指定储存场所,案件已移交治安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均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储存、经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会给自身及周边群众带来极大安全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平安过节,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共同守护节日期间的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