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西北的版图上,陕西与新疆相隔千里,黄土高原的沟壑与天山脚下的荒野各自沉默。然而当一个写作者真正俯身贴近土地,语言便有了穿越地理的力量。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我常觉得他不是在写散文,而是在用文字犁地——一犁过去,翻出的是被风沙掩埋的记忆、被日常忽略的生死、被时间遗忘的虫鸣与炊烟。
这书初读如静水,细品却暗流汹涌。它不讲大故事,也不设宏大结构,只写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里,一个人如何看风、听狗叫、数屋檐滴水、与一头老牛对坐终日。可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的片段,构成了汉语散文中罕见的精神质地。李敬泽曾说:“刘亮程是那个终于把‘乡村’还给了文学的人。”此言极是。长久以来,乡村在中国文学中要么是苦难的符号,要么是田园牧歌的幻影,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既非控诉,也非美化,它是存在的本身——粗粝、缓慢、充满尘土味的真实。
我曾在陕北的窑洞前听老农讲天气,讲羊羔落地时的风向,讲哪块地里的土“性子软”。那种对土地近乎本能的体察,让我在刘亮程的文字里重逢。他写:“风刮着刮着就老了。”这不是修辞的巧思,而是生活本身的节奏教会他的感知方式。在黄沙梁,风不是气象学概念,它是有寿命的,会疲惫,会打盹,会在某一天突然变得迟缓。这种拟人,不是文学技巧,而是一种生存哲学:万物有灵,且皆可对话。
这正是刘亮程最独特之处。他从不居高临下地“观察”村庄,而是把自己彻底交出去,成为村庄的一部分。他说:“我扛着铁锨,和所有扛铁锨的人一样。”这句话轻得像一粒沙,却重得能压住整座荒原。他拒绝成为“返乡的知识分子”,也不做“启蒙的代言人”。他只是那个在村口坐着的人,看太阳落下,看孩子跑过,看一棵树慢慢弯下腰。正因如此,他的文字没有矫情,没有表演,只有一种近乎笨拙的诚实。
这种诚实,恰恰是当下写作最稀缺的品质。我们太多人忙着“表达”,却忘了“看见”。而刘亮程的看见,是带着体温的。他写母亲烧炕时塞进灶膛的那把麦草,“火苗舔着草秆,像在读一封旧信。”这样的句子,不在辞典里,不在课堂上,它只生长在那些与火、与土、与黑夜共处过的人心里。他不是在描写生活,他是在复活生活。
《一个人的村庄》最初在报刊连载时,许多人以为这是小说,因为它太像一个完整的世界。后来才知道,这些文字大多源于作者真实的童年记忆与成年回望。刘亮程生于新疆沙湾县一个普通村庄,家境平凡,成长环境谈不上“文学”。没有书斋,没有名师,甚至连像样的图书馆都没有。可正是这种“不文学”的环境,反而成就了他纯粹的文学直觉。他没有被既定的文学范式规训,他的语言是野生的,像戈壁滩上突然冒出的一丛红柳,根扎得深,枝条却自由伸展。
这让我想起某作家曾言:“真正的作家,都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刘亮程便是这样一株植物。他的文字不靠典故堆砌,不靠结构炫技,而是靠对日常的极致凝视。他写一只蚂蚁搬家,能写出命运的沉重;写一场雪落,能写出时间的寂静。他让最微小的事物承载最宏大的命题——存在、孤独、死亡、记忆。
尤其令人动容的是他对“时间”的处理。在城市写作中,时间常被表现为线性、进步、可计量的。而在黄沙梁,时间是循环的、粘稠的、甚至是可以被风吹走的。他写:“我把钥匙丢在了二十年前的某个下午。”这句话看似随意,实则惊心动魄。它揭示了一种乡村特有的时间观:过去从未远去,它就埋在院角的土里,藏在墙缝的蛛网中,等你某天弯腰时突然撞见。这种时间感,不是哲学推演,而是生活经验的结晶。
也正因此,《一个人的村庄》虽写一隅之地,却具有普遍的精神共鸣。它之所以能从新疆人民出版社的小众出版,走向江西人民、译林等多家大出版社,正因为它触及了现代人内心最深的荒芜——我们失去了与土地的联系,也失去了与时间的和解。刘亮程用一个村庄的尺度,丈量了整个时代的失重。
当然,也有评论者认为他的文字过于“静止”,缺乏社会变迁的纵深。比如雷达就曾指出:“黄沙梁像是一个被时间遗忘的角落,它回避了现代化的冲击。”这一批评不无道理,但或许这正是刘亮程的自觉选择。他无意记录时代的喧嚣,只想守住内心那片未被惊扰的寂静。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回避”本身就是一种抵抗——对速度、效率、功利主义的抵抗。
我更愿意将《一个人的村庄》看作一部“反叙事”的散文经典。它不讲故事,而是让事物自己呈现。它不追求意义,却处处是意义的残片。它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早已遗忘的生活本相。当我们在城市中为“内卷”焦虑、为“躺平”争论时,刘亮程却在告诉我们:人可以活得更慢、更轻、更贴近大地。
他的语言也如此。朴素得近乎贫瘠,简约得近乎吝啬,可每一个字都像从土里抠出来的,带着根须和湿度。他不用形容词堆砌,不靠排比造势,他相信事物本身的力量。他说:“狗吠是一截一截的,像木头在锯。”这样的句子,读一遍就刻进记忆。它不美,但它真;它不炫,但它深。
2017年修订版增加了一些篇章,2022年新版又做了进一步调整。但核心未变——依然是那个在村庄里踱步的“我”,依然是那些被风带走又吹回的往事。书越出越多,读者越来越广,可刘亮程的文字始终如初:安静、固执,不动声色地击穿人心。
作为一个陕西作家,我深知这片土地上的语言传统——从柳青到路遥,从陈忠实到高建群,我们习惯宏大叙事,习惯命运交响。而刘亮程提醒我,文学也可以是一声轻咳,一阵风过屋檐,一粒沙落进眼睛。他让我们明白,真正的深刻,未必来自苦难的堆叠,也可能来自对一滴露水的凝视。
《一个人的村庄》之所以成为经典,正因为它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活出来”的。它不属于某个时代,而属于所有感到孤独、渴望回归的人。它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村庄,也可以是所有人的故乡。
当世界越来越喧嚣,我庆幸还有刘亮程这样的人,守着一片荒地,写着无人喝彩的文字。他让我们知道,文学的最高境界,或许不是改变世界,而是让世界慢下来,让一粒沙重新变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