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校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有助于健全高校管理制度,优化高校治理秩序,发展治理文化,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工作应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与国家政策、法规建设步伐保持一致,实现依法治校的全面推进。
一、健全高校法治管理体系
高校要以建立新型的社会与学校、政府与学校、学校内部关系格局为目标引领,厘清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权责边界,即政府以法律手段管理学校,高校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办学。在此基础上,高校应明确自身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高校自身办学宗旨、组织机构、师生权利义务、管理机制等内容,遵循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基本原则,在资产财务、安全管理、后勤保障、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出台与章程匹配的规章制度,对职称评审和学位授予作出具体规范,既确保高校新制定管理制度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亦确保管理制度更为贴合学校实际,形成更科学、清晰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学校可以开设标准化意见征询机制,构建规范的立、改、废流程,在对各方意见和建议予以整合后,通过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集中研讨和科学评估后,将相对成熟和合理的内容增补添加到相应法律条例中,对其中不适应设计情况、脱离实际的部分条款予以删除,并对新更改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公开和公示,实现学校管理制度体系的动态优化和完善。
二、建构和完善高校校内申述制度
高校治理过程中,要将行政权力制约贯穿于行为实施、规范制定和权利救济全过程。其中,权利救济维度要求建构和完善高校校内申述制度,这一制度具有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和专业性更强等优势,可以为师生提供权益保障渠道,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科学运用,优化高校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具体来看,其一,高校还要组建包括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事、教务等多部门负责人代表、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申诉委员会,确保申诉委员会成员结构的科学合理,还要建立委员任期制度,严格执行换届程序,确保成员流动,形成规范严谨的运行机制。其二,申诉委员会应严格落实程序正义原则,遵循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成申诉受理、调查工作,科学评测是否受理,全面深入调查核实学术评价、纪律处分等有争议的案件。其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成员履职行为予以监督,对其中存在不当行为的人员进行处分,对作出错误处理决定的责任方进行问责,并将其与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挂钩,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权力的行使。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高校应当不断推进基础法治教育建设,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体系,打造和实施多元法治教育模式,创设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法治文化氛围,使普法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发展。
一方面,注重高校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务工作专项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为法务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平台,开通发展通道,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培养高校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处处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依法治校的高度自觉,提升其依法办事能力,使其做到说话有理,办事有据,确保各类措施具有法治规范性,杜绝滥用权力,以防师生切身权益受到损害。另外,针对高校学生,要在现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上增加包括“国际商法”“经济法”等其他法治课程,提升学生法治意识,使学生加深对法治社会各种问题和现象的思考与认识。
另一方面,学校可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治讲座活动,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和领导集体予以系统化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校园内广播站和校园官网专设板块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科普、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整体法治意识和素养。
四、建立多主体、长效化监督机制
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必须着力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参与、运行稳定且长效的监督体系。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深化实施:首先,高校应积极推动政府、学校与企业等多方主体之间监督关系的进一步深化与互嵌,通过持续推进校务与政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来实现这一目标,即高校需协同相关政府部门及合作企业,在其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定期、规范、公开发布涉及高校实际运行的工作进展报告、决策依据及真实可靠的材料文件,以便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便捷、清晰地了解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动态与实际情况,构建起线上线下联动、全方位覆盖的监督网络,确保外部监督与内部治理形成有效合力。其次,高校需在自身的信息公开平台或校园官网上,专门设立一个功能明确、渠道畅通的监督反馈板块,对学校内部开展的一系列重要评审工作,如职称评定、项目申报、成果鉴定、奖励评选等流程、标准、进展及结果予以系统、详实地公开公示。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通并广泛宣传专门的监督举报热线或在线渠道,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在发现不公现象及问题时,能够借助便捷、可靠的渠道进行反映与投诉。通过此制度化、透明化机制,能切实保障监督机制建立,充分发挥其预警、纠偏与规范的作用,真正将民主监督融入高校日常治理的各个环节,夯实依法治校的实践基础。
五、筑牢高校法律风险的安全防线
提前评估预判,主动作为、精准防控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教育系统常见的法律风险,往往与特别管理措施的施行、新兴业态的拓展、政策规则的调整密切关联。高校依法治校过程中应高度关注这些领域的风险变化,保持敏锐的风险意识,明确各部门各类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点,对高校内部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予以定期梳理和检测,加强对基建后勤、科研合作、战略合作、招投标等领域法律风险防控的统筹,尤其需对校园建设、资产经营和处置等重点领域予以系统探测,构建风险清单,以提前预判和预警潜在风险,迅速及时响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精准防控,妥善、快速应对紧急突发或重大事件。同时,高校可以寻求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组织的帮助,获取最新的法律资讯与专业建议,引入外部力量参与学校内部治理,辅助高校进行精准化的法律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控策略,进一步筑牢高校法律风险的安全防线。
综上所述,新时代高校要将依法治校融入法治国家、政府和社会一体化建设工程,需精准识别、主动求变和科学应变,通过健全高校法治管理体系、建构和完善高校校内申述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建立多主体、长效化监督机制、筑牢高校法律风险的安全防线等举措,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安全、稳步、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