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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
借款三年不还 以羊抵债两清
志丹法院温情执行兑现民生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 王杨阳)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将司法裁判转化为群众的现实权益,6月4日,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现场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以“以羊抵债”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让群众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据了解,马某因生产生活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35000元。后王某多次催要,马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25年,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偿还借款,但马某仍未按时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并查封冻结了其名下微信及银行账户,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资金。马某名下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马某态度消极,不主动化解债务,逃避、拖延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电话沟通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耐心释法明理,但马某始终没有主动筹集钱款偿还债务的意愿。
  为最大限度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多方摸排财产线索、上门走访,发现马某家中养殖山羊15只,可以变现用于清偿债务,此外再无其他可变现财产。经过现场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部分执行请求,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最终,双方同意以15只羊抵偿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针对小标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志丹法院全面落实延安市中院“十二变”工作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执行、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此次“以羊抵债”的执行方式,既有效化解了债务矛盾,也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志丹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精准破解执行难题,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