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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
残疾农民工追薪难 甘泉检察院解忧愁
  本报讯(通讯员 马雅玲)劳动报酬是农民工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适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聚焦农民工薪资追索维权诉求,秉持“小案精办、小案暖办”的工作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妥善化解基层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
  近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申请人万某是一名残疾村民,独居生活,无固定收入,主要依靠零散务工维持生计。务工结束后,用工方李某未及时结清劳动报酬,万某自行维权未果,遂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迅速梳理案情、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联系用工方李某核实案件事实。经查,李某对雇用万某提供劳务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双方对劳动报酬数额存在争议,始终未能自行达成一致。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根据在案证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李某开展精准释法说理,明确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工主体的法定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全面履行给付义务。
  经检察官释法明理,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法律义务,认可万某主张的薪资数额,承诺全额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双方达成和解。
  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减少群众诉累,快速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便民履职。针对当事人异地务工、无法到院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服务,专程赶赴施工一线,现场完成相关文书签署工作,当场督促李某足额结清拖欠薪资。该案高效实质性化解劳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