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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3日
以“预拘留”促“真履行”
宝塔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薛刚)近日,宝塔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艾某与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惩戒并重,依法适用预拘留措施,成功促使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曹某某主动履行全部债务,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与温度。
  艾某与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宝塔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曹某某向艾某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曹某某始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后艾某无奈向宝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责令曹某某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经查,曹某某配偶名下有一处房产,法院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督促曹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或配合搬离查封房产,但其始终拒不到庭,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执行困局,维护司法权威,宝塔法院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审慎研判案情后,依法向曹某某作出预拘留决定并送达《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立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同时阐明其行为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拒执罪追责等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与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曹某某和申请执行人艾某自愿达成抵债协议,曹某某当场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是宝塔法院灵活运用“预拘留”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宝塔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刚柔并济、善意文明执行,一方面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坚决依法惩戒,另一方面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以实际行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