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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公益劳动涤旧习 案例警示正归途
黄龙县司法局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王阳)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改造、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有效防范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风险,6月26日,黄龙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以“公益劳动+集中教育+承诺签订”三项举措,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严肃深刻的思想警示课。
  上午8时,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县司法局统一列队,前往城西社区开展公益劳动。活动中,矫正对象分组协作,对公共路面、绿化带及公共设施周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整理。通过亲身参与,引导矫正对象在劳动中悔过自省、回馈社会,重塑责任意识,真正达到以劳育人、以劳促改的矫正效果。
  公益劳动结束后,全体人员返回县司法局参加集中警示教育会。会上,局分管领导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作专题讲话,要求全体矫正对象正视在矫身份,端正矫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
  随后,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领全体矫正对象逐条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点内容,围绕日常报到、外出请销假、定位监管、考核奖惩等硬性规定进行细化讲解,进一步明确矫正行为规范,划清监管红线。同时,会议通报了该县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员,让矫正对象直观感受违规代价,切实做到知敬畏、守规矩。
  活动最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现场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郑重承诺自觉端正矫正态度、严守监管纪律、远离违法犯罪,主动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自我约束的行动自觉,坚定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