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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黄陵县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迂晓民、副队长陈伟违规执法问题。2018年1月11日中午1点左右,黄陵县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迂晓民、副队长陈伟带队在阳沟加气站附近进行执法检查时,对进入黄陵县管辖的宜君惠宸客运公司郝某某驾驶的陕BT0123出租车进行检查,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并处罚郝某某5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迂晓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延川县关庄镇鸭巷行政村鸭巷村民小组长拓明索要钱财问题。2017年11月20日晚,拓明以试气工队路过他房前的路为由,阻拦延安市驰航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试气一队搬家车辆,向试气工队索要1000元,在付给拓明1000元现金后,车辆才顺利离开了该村,关庄镇派出所调查后,2017年12月1日,拓明索要的1000元被追缴。2018年6月,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政府后勤服务所副所长王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王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采取年利率1%~3%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2018年5月25日,志丹县公安局对王蕊立案侦查,截至2018年6月7日上午,公安局已登记受理存款人数为34人,票据56张,王蕊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共计467.5万元。2018年6月,王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子长县南沟岔镇南河沟村中塌村村民小组长路耀国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问题。2017年10月,杨某承包了子长采油厂在南沟岔镇南河沟村中塌压设注水管道的工程,10月15日,中塌村民小组长路耀国将工程队挡住不让作业,索要协调费,致使工程停工2天,几经调解均没有结果。杨某于10月18日下午给路耀国送了四条芙蓉王香烟,才使工程顺利进行。2018年3月,路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甘泉县道镇九年制学校校长郭晓斌将工程违规发包给个体户承建问题。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郭晓斌四次违规将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给无建筑企业资质的个体户进行承修,维修费共计136226.71元。2018年6月,郭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案例,充分说明我市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重视、落实不力,个别干部仍然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散漫虚”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主动作为,围绕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安排并加大督导力度,直面问题、真抓实干、积极整改,抓出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把“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做细做实。要发挥群众信访举报优势,畅通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渠道,关注“舆论监督”,主动收集问题线索。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力度,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