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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事
  近几年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知是社会的安全度小了,还是人们的生活悠闲了,几乎家家都有一条狗,有的大如虎豹,有的小似猫鼠。狗大都肥头大耳,毛光色亮,看人虎视眈眈,行走摇头摆尾,活脱脱显示出它们生活的优势。
  狗凭着得天独厚的一身狗气,大都能讨取主人的喜欢,或看家守舍,或机灵随和,或摆尾亮爪,或模仿人行,总之它们必有一技之长讨取主人的赏识。我曾见过几位主人待狗如子孙般亲昵,早晚牛奶一杯,油饼一个,为之狗食。门旁设有砖砌小屋,内铺茸茸柔草,为之狗舍。有一退休老翁,获得狮子狗一条,白日让狗卧于肩头满街散步,晚上揽狗如孙熟睡被中,乐得年轻了十岁。当狗成为主人比阔显势的尤物,为现代文明的一种时髦,狗事也就多起来。街道巷里常有狗儿耀武扬威的身形,有时如骏马奔驰,有时若羊儿踏青。有一烧鸡老者清早负担入市,忽觉单挑一晃,回头看时,一黄毛狼狗叼了烧鸡,箭一般地射出去,老者放担去追,不几步黄狗早无踪迹,待回身,筐内物尽被数狗抢去。老者大悲而归。
  中午在大街上行走,常有尖叫女声划破人群,循声望去,非小偷,非流氓,却是狗儿吐着猩红的舌头,或舔吻女人的白腿,或咬住姑娘的花裙。闹市里更常有群狗争骨和数狗夺爱之斗,撕咬滚打扬起一片污尘,伤风败俗让人不堪入目,于是狗灾成为社会问题被关注。后来有人勇敢地写了关于狗的大字报,贴于街头,一度引起政府和防疫部门的重视。发了红头文件,又召开了打狗动员大会,但效果不佳。当年打虎的勇士大有人在,如今打狗的人实在不多。追其缘故?曰:“法不治众。”曰:“打狗须看主人也。”谁愿伤害为一只畜生而得罪其主人呢?何况那些聪明的主人一听到运动来了,早早地把狗儿藏了起来,或送往远处的亲朋处避难,待风头一过,狗儿又疯狂起来。人们或怒或骂或惊或恐,怨天尤人,无可奈何。
  近几年,我也染上逗狗的习惯。我常常将一块馍馍或骨头高高举在手里,亮起清脆的嗓子召唤狗儿,待它们摇头晃脑地撒开四蹄向我跑近时,我就将食物高高地抛出,食物被我扬在空中旋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落入狗嘴里,这里我感到像渔翁钓到一条大鱼似的兴奋,随即便能看到一束黑色或白色的花朵在我身前晃动。这时我就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首现代流行歌曲:“狗尾巴的功能实在多,升官发财讨老婆,毛儿颤索索,鲜花千万朵,亮亮的一支风流歌……”有时,我也会猛地捡起一块石头向狗头砸去,看着狗儿嗷嗷地叫着,夹着一条缩紧的尾巴箭一般地离我而去,还不时地回头向我投来惊怵和不可理解的狗脸,丑陋的姿态逗得我一阵舒心的大笑。笑后便觉得身轻如燕,像跳了一场迪斯科似的轻松愉快。虽然有时也会引起狗主人的不满,但狗儿毕竟成了调解我心情的玩物。
  后来我想:既然上帝为人间安排了狗儿这种灵物,那也是人们和生活的需要吧。虽然它们带给生活许多丑陋的面孔,虽然人们有时被几声狗吠所惊吓,虽然它们常常偷吃人间的东西,虽然人们偶尔被它们咬了一口,但有时逗它们一逗,玩它们一玩,也会为人们轻松一下精神,带来一点乐趣。既然打狗不成,不如逗狗为好。
  这可能是我从丑中找到的一点精神寄托吧。
  张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