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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延安城区广告乱象专项整治的通告
  按照市文明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开展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以乱张贴、乱涂写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小广告”“野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范围所有市场、小区、道路、街巷、场地、建筑、楼道、围墙、路面、桥梁、线杆、护栏等建(构)筑物、设施和树木上,张贴、喷图、刻画、刷写“小广告”“野广告”。
  二、对已经存在的“小广告”“野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
  (一)由宝塔区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参加,负责全面排查居民区、集贸市场、街道等市区的“小广告”“野广告”。各单位、各部门、各社会组织依照“谁主管谁负责、产权谁管谁清理”的原则,全面监督落实清理工作。保证墙体等“小广告”“野广告”污染面的整体干净、整洁。
  (二)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宝塔区参加,负责打击乱贴“小广告”“野广告”的行为人、组织者及不法利益链条,强制关闭“小广告”“野广告”联系电话,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将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三、希望全社会、全体市民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清除“小广告”“野广告”这类城市牛皮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支持,才能取得实际成效。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投入到这场清理、整顿、打击“小广告”“野广告”的专项行动中来,为树立圣地新形象,建设文明和谐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举报电话:12319或2110550

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