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近日,延安市环境保护税第一阶段征管相关数据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共向地税部门移交了243户纳税人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排污收费污染源基本信息,标志着延安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正式进入倒计时。
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地税机关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环保税如何交?环保税和排污费是否一致?市地税局工商税科科长景智军说:“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负责监测,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税款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并非所有的排污行为都要纳税
是否只要排放污染物就要交环保税?对此,市地税局工商税科李永斌解释说:“应税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有列举,并非所有的排污行为都要交环保税,例如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越是履行环保责任税费越低
费改税时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企业支出是否会大幅上涨?对此,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刚说:“费改税遵循‘税负平移’的原则,但每个企业税负增减情况不一,这既同企业污染情况大小有关,也同地方原有排污费的执行情况有关,但开征后,税收执法刚性增强,征收机制更严格,会有一些应缴未缴排污费的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同时,一些污染排放较大的企业,未来要交的环保税相比之前排污费也许会有所提升。”从总量来说,环境保护税占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不会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
环保意义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
不少企业负责人都认为,环保税和排污费的差异不大,《环保税法》出台仅仅是为“排污费”换了个名字而已。实际上,人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部法律的意义。环境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与排污费制度相比,税收制度的刚性更强,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环保税的税收规模不大,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在税收优惠方面,环保税增加了“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的规定,将进一步鼓励和倒逼企业改进设备工艺,提高环保投入,减少污染排放,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
市地税局局长杜峰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扎实做好环保税税法宣传、纳税人辅导培训、部门合作等各项工作,全力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贯彻落实好十九大报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要求,为建设幸福延安贡献地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