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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检察院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 田雨生)近年来,宝塔区检察院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在全市检察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据了解,为有效促进检察院宣传工作,该院将宣传工作列入全院绩效考核任务之中,严格奖罚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全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该院以深入宣传和展示特色亮点工作、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为重点,不断提升检察影响力、公信力。2016年,该院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信息达400余篇、检察理论文章40篇。2017年,该院有300余篇宣传信息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用,其中一类媒体发表147篇,二类媒体发表141篇,全院干警撰写的40余篇调研理论文章被报刊采用,其中一类19篇,二类24篇。同时,该院开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依托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的新媒体检察宣传矩阵,先后发布检察信息达4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