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展厅一角 本报讯 近年来,黄龙县司法局支部坚持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以党建引领普法宣传工作发展进步,以“法润党建”小品牌建设促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全国法治示范县等大品牌建设。从住宅区到风景区、从学校到机关……法治元素几乎遍布全县,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普法宣传活动促使法治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
该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促使普法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司法局支部建起了1个宣传教育中心、6个宣传场所,分别是宪法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景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田”。各类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活动,累计投资780余万元,实现城市社区和乡镇村庄法治文化广场及法律服务站全覆盖,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作为全县法治文化、普法教育的核心阵地及全县重要的旅游景点,中心自投用以来,共有省内外43批次760余人前来考察观摩、交流学习,受众面计划覆盖全县70%以上干部职工和80%以上中小学生。
在促使普法活动更加高效化、常态化方面,该县司法局支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678”普法宣传工程,6”即:送法下乡、趣味普法、公检法司“四警包村”、小小普法宣传员、法治文艺演出、“法律扶贫”六项活动;7”即:党建指挥部信息管理平台司法改革板块、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城乡法治文化宣传服务阵地、宪法公园、法治景区、媒体普法专栏、法治建设示范点七个载体;8”即:在传统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尤其是生态旅游发展,创新法律进军营、进景区,实现法律“八进”。这一普法宣传工程的开展落实,促使支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有计划、有目的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对于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在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方面,该局在全县建立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体系,要求各单位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在县人民广场和无量山法治景区建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田橱窗,将全部执法普法单位统一进行划分,每十二个单位为一组,每个单位一个橱窗,按季度轮流更换。形成各单位共同普法的强大合力,有效解决了普法宣传司法行政一家独唱的困局,为法治黄龙的推进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