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任阳阳)时值春耕农忙之际,农资市场活跃频繁,各类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深追细挖,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经济犯罪,成功侦破杨某某合同诈骗案,追回农民损失达4万余元。
2017年4月份,靳某某和陈某某来富县公安局报案称,杨某某以推销化肥为由骗取其二人现金4万余元,请求查处。民警了解得知,事发后,靳某某、陈某某多次向杨某某打电话催要货款,杨某某也由最初的推脱到最后无法取得联系。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杨某某已于2016年4月辞去陕西农科化肥有限公司渭南办事处化肥销售员一职,2017年4月23日以该办事处推销员身份推销化肥为名骗取靳某某、陈某某现金45300元,后失去联系。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受害人损失,经侦民警先后多次辗转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开展抓捕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4月4日,经侦民警在福建省厦门市将正欲外出打工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其亲属悉数退还了受害人被骗现金453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