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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常见的几种房屋分割情形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所属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配呢?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一起来看看。
  请看以下案例:
  场景1:婚前买房婚后拿证,仍属婚前财产。
  小马和小陈相恋多年,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前小马买了个期房,买房后一直没能入住。直到2012年,开发商才交房并为小马办理了产权证。妻子小陈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后因性格不合诉讼离婚。法院最终判决房子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法律分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场景2:结婚时间以登记为准。
  小王和小马几年前办了隆重的婚礼。由于种种原因直到婚礼两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两人举行婚礼后,小王的父母在二人未登记结婚时拿出积蓄全款给儿子买了一套房,房产登记在小王名下。后二人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感情疏远,最终离婚。法院最终认定该房屋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由于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
  场景3:结婚前,夫妻一方买了套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谁呢?
  法律分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该房产可以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志丹县人民法院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