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延安市公安局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着力于“八个延伸”,精心组织,综合施策、精准打击,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全面进攻态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摸排和收到涉黑涉恶线索2061条,查结1569条,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53人,收缴枪支3支,子弹91发。线索核查和侦查打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
一、着力政治站位延伸,高效组织,强力推进
市公安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邱祖满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推进会、案件分析会,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市局党委组建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的3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抓协调、促落实。各县、分局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对本地扫黑除恶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机制运转全面进行了落实,为专项斗争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着力宣传发动延伸,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在网下,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落实宣传发动“八进”要求,突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人员“四大重点”,着力实现宣传发动常态化、精准化、立体化、体系化“四化目标”。在网上,聚焦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三大平台”,瞄准群众朋友圈、资讯圈、生活圈“三大圈子”,抢占贴吧、论坛、微博、企鹅号、头条号、微信群、QQ群等“七大阵地”,利用美篇、动漫、微视频等多种手段,切实做到了宣传形式多样,宣传覆盖率100%,群众知晓率98%以上。
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扫黑除恶通告、奖励办法80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幅,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90余篇,利用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万余次,制作电视节目43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基础。
三、着力线索摸排延伸,紧抓源头,夯实基础
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延安市公安局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为群众发放举报奖金60余万元。采取“传统+现代”宣传模式,全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采用“传统+现代”模式,开通局长“二维码”涉黑涉恶举报直通车。为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邱祖满局长“手机微信二维码”,并落实专门力量组建专班,负责受理群众向公安局局长举报的黑恶线索,局长“二维码”举报方式公布后,网民点击量达到20万余人(次)。
深入开展“双向承诺、四级包联”。通过群众(家庭户)与包片民警,村组、社区与辖区派出所,企事业单位与派出所“双向承诺”;局长包联党委成员;党委成员包联所队;所长包联民警;民警包联村组、社区及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重点部位、娱乐场所、重点人员的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四级包联”,做到了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的全覆盖。
四、着力线索核查延伸,快速反应,核必见底
出台并落实了《延安市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为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人民群众发放举报奖金62.2余万元。
加强“二维码”举报直通车线索核查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共通过局长“二维码”批转线索760余条,查结332条,打掉1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9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案件40余起。
严格实行线索核查专班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3-5个线索核查专班,承担反复举报、重大的案件线索、异地核查线索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市扫黑办转办、交办的重点线索的快速核查。
集中开展线索核查“回头望”,对线索核查工作中没有对举报人回访的进行回访;对以前回访工作中举报人对核查结果不满意的,再次回访;对核查结果仍旧不满意的,由核查单位“一把手”亲自回访,填写回访表。对反复举报的涉黑恶线索,由线索核查专业队重新进行核查。对部省线索中举报人对核查结果不满意的,组织专班重新核查。
五、着力案件侦办延伸,快侦快破,高压震慑
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强化案件侦办。全市公安机关把破案攻坚作为专项斗争突破口,结合深入开展“迎检决胜50天”专项行动、“2019雷霆铁腕扫黑除恶”等行动,采取挂牌督办、下发《局长令》、异地用警、追责问责等措施,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全市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攻势。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合成作战,提升打击实效。各警种、各部门在情报信息采集、搜集研判、科学运用、力量保障、行动组织、案件质量把关等侦办工作中,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力协作、合成作战,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保障案件侦办质量。
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制度。市局扫黑办先后对2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挂牌督办,对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级侦办,对闫某某涉黑案提请部、省列为挂牌督办,对洛川杨某涉黑案提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侦办案件中8起已移送审查起诉。
组织异地用警紧急实战演练。今年1月,市局抽调各县、分局75名精干力量组成行动组,采用不打招呼的方式在市局全副武装紧急集合,实施对洛川“1·9”涉黑案人员抓捕行动。行动一举抓获涉案成员22名,并迅速展开审讯、取证、现勘工作,打掉了盘踞在洛川多年的以杨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4月份,市公安局扫黑办又组织全市刑侦部门14个行动组,开展了第二次紧急拉动行动,集中统一抓捕,一举抓获富县常江等恶势力集团涉案成员8名,成效显著。
落实重点案件侦办工作领导包干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对部、省、市确定的11起重点黑、恶案件,以责任到局长的方式进行落实,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三包”措施,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案件侦办取得成效。
六、着力打伞破网延伸,深挖幕后、除恶务尽
全市公安机关明确把查处“保护伞”作为重点方向,下大力气深挖彻查,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与公安民警,一查到底;对因消极不作为、不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发展壮大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对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涉“保护伞”线索,逐一核实,全部作出明确的结论,该移交的移交,该立案侦办的立案侦办,同时由“三长”签字后报同级纪委监委和扫黑办并建档入库。对在侦和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紧盯线索排查、核查,案件侦办、复核等环节,逐案过筛、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从中发现涉“保护伞”线索。对近年来未破和未办结的黑恶案件,近来侦办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和群众反复举报的案件逐一“回头看”,全面梳理漏查、漏侦情形,深挖幕后的“保护伞”线索。强化各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措施,完善与各级纪委、监委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机制。市公安局成立打伞破网行动领导小组,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方案》,完善了“一案三查”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同步推进。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3条,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22人,打掉“保护伞”6人,其中公安机关直接查处4人,纪委、监委查处2人。
七、着力打财断血延伸,快侦快办、依法严惩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办的涉黑案件、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在侦、在办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涉案公司、法人涉案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第一时间同步进行财产查询、扣押、冻结,并建立打财断血工作台账。同时,对未进行财产清查工作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公司、法人,落实工作措施,进行补查、补扣、补冻,杜绝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措施空白现象。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查封、扣押车辆、房产价值3490万元,扣押涉案借据折款2.16亿元。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办案协作,市公安局多次与市检察院、法院磋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等方面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快批捕、起诉、审判进程,确保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八、着力于督导检查延伸,夯实责任、执纪问责
全市分出三个专门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分局展开拉网式、全覆盖、标准高、要求严的督导检查,在5月底前已经完成两轮的督导检查。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大核心任务(案件侦办、线索核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的进展情况,纳入执纪监督和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层层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追究制。
建立专门的督察机制,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负责,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面的督察活动,对工作打不开局面,问题突出的地方,一督到底,不改不收兵,并严肃问责追责,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对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拖着不查的领导干部,主动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该移交的移交,真正做到问责到位,为扫黑除恶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对县、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及时进行通报排名以及督办约谈。对重大案件线索,一律实行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负责制,一律实行异地侦办制,一律实行销号制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