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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推行“622”工作法
  本报讯(通讯员 冯雪 记者 郑鹏)“622”工作法是6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8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了解到,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人员执法行为,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在工作中大力推行“622”工作法。
  “在处理我们厂区堆放污泥的问题上,不是采用罚款等手段,而是对企业提出了建议,并帮我们开展相关项目,从强硬执法变成了主动服务,对企业发展十分有利。”对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的“622”工作法,延安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深有感触。延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式单一且处置量有限,导致污泥长期堆放厂区,造成的空气环境污染等问题多次被群众举报。为此,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多次同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会商,建议做好长远规划,采取生化处理方式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同时还积极配合污水厂开展项目的选址等工作。目前,市污水处理厂正在筹建污泥堆肥试验场。
  为督促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各类环境污染,该局还制定了钻井泥浆固化、医疗、修车、洗涤、砖瓦、商砼、汽车4S店7个行业生态环保管理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服务和监管基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不履行环保职责和义务,违法排污的,宝塔分局将充分运用执法手段,严格规范和整改违法行为。
  据介绍,“622”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综合运用服务手段、管理手段和执法手段,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满意、让群众满意,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与企业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及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确保改善生态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层层落实,对所有建设项目和试运行项目都按规范程序登记和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对于屡教不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既不超越职权,也不放弃职责,办理相关案件时做到了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每起案件都能是处理公正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