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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上半年环境违法案件立案259件罚款300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 郑鹏)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环境执法频次逐步增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环境执法共立案查处259件,罚款3718.64万元,拘留28人。
  3月28日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延安一市政公司排放的污水总氮量为44.1mg/L,存在超标排放(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排放一级标准标准为20mg/L)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环保部门责令新区市政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3月20日,市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延安一医院在建设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即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其整改违法行为,同时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保工作重点,配合保障打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执法过程中整合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执法衔接和联动执法,采取混合编组、异地交叉执法、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年初制定的大气、碧水、建设项目、油煤气、固体废物、生态及农村面源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兼顾开展辐射、噪声等领域专项检查,形成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监察人员8821人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274台(套);全市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71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查封扣押29件,限产停产整治17件,移送公安机关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