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黄陵工矿企业明渠公示情况 本报讯(记者 郑鹏)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涉水涉危企业环境管理,近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延安市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硬茬解决企业变相偷排、技术偷排、夜间偷排和人为暗排的问题。
据了解,《方案》将围绕碧水保卫战的薄弱环节,紧盯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的集输站点、各类化工企业、煤炭生产洗选企业,食品药品加工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站)等重点产排污企业,做好“三公开一上传”。
《方案》要求所有涉水涉危企业都要按照“三公开一上传”要求,将厂区外或厂区墙体外、厂区门前沿河公路内外联通的排污渠、排洪渠和泄洪通道全部改造为明渠,做到直观、可观、可查、可取样监测,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明渠用途(雨水或污水),纳污明渠要载明污染物类型和排放量,同时要公开排放企业名称、负责人有关信息和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电话,以便群众监督和行业监管;要对厂区内所有地面、地下生产或生活、排污等管道进行彻底清查,对每一条管线进行溯源清零。绘制生活、生产及排污管线网络图,论证突发事故状态下管道设置的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合理合法性,对无主体功能的管线和无作用、无名管线实施永久封堵;要在厂区内所有产污设施(单元)、治污设施(单元)及各类输送管线上进行永久标注,全面公开公示所有设备及管网用途、管内液体走向等信息,并在醒目位置公开不同设备或生产单元的责任人相关信息及其工作职责等内容;所有污染物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GPS监控系统,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与监管部门实现全程联网管控。同时要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企业网页及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本企业污染物运输车辆的车型、车号及驾驶员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详细信息。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共分排查摸底、全面整治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从7月15日开始,到9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为搞好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了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通报排名,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