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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山的七大代表证
  别看我小,但我的来头可不小!我是张秀山的七大代表证,是国家一级文物,保存得比较完整。1945年的中共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召开的唯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的主人张秀山就是带着我参加这次大会的。
  我“身量”较小,长14厘米,宽6.8厘米,对折后呈竖方形,有紫红绫布镶面,封面没有任何文字或标志。
  将我打开,就能看见内页白纸上的繁体字,左页上方横印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下方竖印着“代表证”和“第XXX号”。右页上方横印着参加大会代表的座号和姓名,下方中间横印“注意”,内容为“1.绝对不得转借,不得遗失;2.出入会场须受门卫检查。七大秘书处制”。在我内页中间靠下的位置,盖有椭圆形红色“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秘书处”骑缝印,代表证的证书号码、姓名、座位号就写在右上面。你可以看到,我的主人张秀山的代表证号是“第三二八号”,座号是“10排22号”。
  主人张秀山是陕西神木人,也是西北红军、西北革命根据地、东北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曾在西北局担任过组织部副部长,西北党校校长,代表陕甘宁边区出席中共七大,新中国成立后任东北局第二副书记。  (本报记者 高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