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我市一男子因涉嫌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被吴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警方提醒,对暴恐音视频要坚决做到不下载、不转发、不保存。
近日,延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段国外暴恐分子枪击人质的视频,经与公安部暴恐音视频库比对,认定该视频为暴恐视频。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朱某某系某工厂职工。朱某某被查获后,对在微信中收藏和在微信群中传播暴恐音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吴起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以涉嫌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延安网警提示,部分网民因猎奇、寻求刺激、博取关注或恶搞他人,将“暴恐音视频”发到QQ群、微信群、网盘等网络空间,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网上看到暴恐音视频,应该做到坚决不下载、不转发、不保存,并提醒其他网民也不要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