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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