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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协调 护航民企发展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侧记
  通讯员 周海龙 郝帅帅
  “我没想到通过延安中院会同市银保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等对本案进行联合调解,让我们企业能够缓解资金压力,减轻融资压力。”子长县双富煤矿负责人日前对延安中院联合多部门调解解决该企业涉诉案件赞不绝口。
  据悉,延安中院受理的子长县双富煤矿与工商银行延安分行贷款纠纷案件,至起诉日,双富煤矿仍有部分贷款尚未偿还,企业一时陷入生产困境。延安中院受理该案后,启动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市银保监分局、市银行协会等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法理情理释明,庭内庭外调解,最终通过企业相互融资、银行减免利息、分期偿还借款等多种渠道化解了该起纠纷,达到了双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衔接行业协会,助推调解机制创新
  近年来,延安中院联动搭建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延安监管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避免诉讼解决程序多、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充分运用行业调解、诉前调解、多部门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
  同时,为了促进诉调对接,优化营商环境,延安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调动民间和行业调解组织积极性,利用商会调解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自身优势,配合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共同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推行以来,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建立了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及时受理化解涉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构筑和谐有序的商贸合作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延安中院坚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审慎处理原则,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民营企业品牌商誉保护,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准确界定产权关系,防止超越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损害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而暂时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集中管辖、破产重整、和解的制度功能,使其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全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执转破”等多种手段,引导产能落后、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2018年以来,延安中院受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民事案件合计3399件,企业破产案件5件,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官司缠身”的状态,保障企业良好发展,确保当“整”则整,当“破”则“破”。
  完善健全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延安中院还健全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司法确认机制,引导各方当事人优先选用损失小、影响轻、成本低、效益好的调解、和解等多元化解手段解决纠纷,提高纠纷化解的效率、成果。同时,紧紧依靠辖区工商联和商会组织,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衔接机制。继续加强同政府工作协调,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不断释放法治优势的治理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延安中院还在《延安日报》和延安广播电视台、西部网等媒体开设“法院在线”“法在身边”栏目,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讲堂、发放宣传单、展示普法展板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培育民营企业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理念,提高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