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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放烟花批评没商量
鲁艺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本报讯(记者 贺卓)近日,记者从公安宝塔分局鲁艺派出所了解到,该所于2020年12月25日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200元罚款。
  2020年12月25日22时许,新区某空旷区域升起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正在巡查的社区民辅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有人将13捆烟花爆竹串联在一起进行燃放,民警当场将还未燃放的9捆烟花扑灭,燃放烟花者逃跑。
  民警在新区交警大队调取沿路监控后,锁定了可疑车辆及人员。通过对可疑车辆的轨迹分析,发现其驶向万花方向。民警寻线追击,最终在万花派出所的配合下,于26日凌晨3时在万花山镇锁崖村发现可疑车辆及李某。
  对李某进行盘查后,李某告知是鲁某雇其将烟花爆竹拉至新区,后派出所民警将鲁某传唤至所进行询问,鲁某承认自己当日举办订婚宴,燃放了烟花爆竹,并诚恳承认错误。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鲁艺派出所对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200元罚款。
  据了解,延安新区管委会此前已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延安新区辖区内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办理红白喜事必须使用环保型电子鞭炮。宝塔分局印制的600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彩页也已全部张贴到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工地,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