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结合视频监控以及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综合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通过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的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精准发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与现场执法监管实现有效衔接,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工作模式。
深入领会谋全局 全年练兵打基础
近两年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深入领会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关于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优化执法方式,制定印发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工作方案》,综合运用延安市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其他现有的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执法监管对象数据库,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延长分局建立了非现场视频监控检查台账,确定专人每日在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7家企业、42个监控探头进行非现场检查,通过视频直播及回放功能,实时监控企业守法情况,切实发挥“千里眼”作用,为全年执法练兵奠定基础。
瞄准问题速出击 创新执法见成效
今年3月2日,延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监管,在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中检查发现,延长一石油企业疑似违法贮存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立即截图固定证据,携带执法装备赶赴现场进行二次取证。经调查,该企业未按照国家环境标准贮存废机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除违法贮存危废之外,还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延长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其处罚款12.5万元整。除此之外,执法人员还通过环境网格化系统中视频监控功能检查企业排污口排水颜色、流量大小;通过国家排污许可实施和监管系统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及时督促企业上传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结合气象条件和县域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数据,通过在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中,关注是否有连续两次水质自动站数据有明显异常的,根据异常情况展开现场排查。
自非现场执法监管思路提出以来,延长分局共查处非现场执法案件4起,共处罚款25.6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均能按照非现场工作规范进行实操,进一步武装了力量、指导了实践,推动全年执法练兵走深走实。
整合执法强力量 突出合力共推进
环保发展、科技助力。“非现场检查直奔主题,一方面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省时省力,另一方面也节省了我们陪同检查时间,优化了营商环境。”企业工作人员说道。今年以来,延长分局坚持取得执法大练兵优异成绩方向不变,专项执法和日常检查力度不减,融入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努力实现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练兵目标,切实做到实兵、实训、实练、实战。延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向军表示,“作为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总结非现场检查经验,学习兄弟县区典型案例,必要时采取混合检查模式,对暂未配套非现场检查设施的重点领域进行现场检查,努力办结一批高质量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延长分局共检查企业130家次,出动检查510人次,立案查处13起,共处罚款102.9万元。
战鼓催奋进,练兵正当时。今年后半年,延长分局将延续现阶段取得的练兵成绩,对标省市县大练兵实施方案要求,一手抓巩固拓展、趁热打铁;一手抓拾遗补缺、全面扫尾。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企业守法意识,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力争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