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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0日
环保科普知识
水环境质量标准
  随着水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近几年来,延长县境内的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
  2022年1月份至7月份,寺滩国控断面的每月手工监测数据和国家采测分离数据以及国家水质自动站各方面数据显示,延河寺滩断面的水质类别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多数能达到Ⅱ类水质。
  寺滩国控断面作为入黄口的最后一道关口,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寺滩断面水质类别的提升对于黄河水质的改善起到了助力作用,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发展理念。
  那么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什么?又是如何分类的呢?
  水环境质量标准,也称水质量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和水的正常使用而对水体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按照水体类型,可分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海水环境质量标准;按照水资源的用途,可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各种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等;按照制定的权限,可分为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
  依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我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参考:
  Ⅰ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Ⅱ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