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陕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未履行合同,造成工程烂尾数年,给楼户造成巨大损失,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解除之规定,通告如下:
1.解除关于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子长市稍木则沟六号楼签订的所有合同(即解除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29日签订的“子长县瓦窑堡镇稍木则沟村村民安置楼开发建设合同”、解除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12日签订的“子长县瓦窑堡镇稍木则沟(6#楼)建设合同”)。
2.解除关于陕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长分公司在子长市稍木则沟六号楼签订的所有合同(即解除陕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7月3日签订的“瓦窑堡新区稍木则沟行政村第二、三村民小组6#商住楼合作开发协议书”、解除陕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长分公司2020年在子长市稍木则沟六号楼签订的合同)。
3.我方保留追究你方违约给楼户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力。
4.稍木则沟六号楼前期烂尾工程的相关费用(在工程造价范围内的合理的相关债务)由延安鸿盛荣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与瓦窑堡街道办、稍木则沟村民委员会及六号楼23户楼户无关。
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望你公司七日内赶到子长市稍木则沟六号楼,协商相关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 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15389552181
特此通告子长市瓦窑堡街道稍木则沟村民委员会及六号楼23户楼户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