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失业保险在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方面主要有以下七项措施,政策享受方式主要为免申即享或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一降,即降低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单位0.7%,个人0.3%)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30日。
二返,即稳岗返还。参保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可达90%,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模式,返还资金实施精准发放,直接拨付企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缓,即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17个扩围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17个扩围行业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申请缓缴企业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履行缓缴手续后,职工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四补,即接收安置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接收安置补贴。
五扩,即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提,即技能提升补贴。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失业人员领取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七保,即失业人员生活保障。
1.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生活补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缴费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和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领取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领取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4.临时生活补助: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两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