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10月,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支付承包款,起诉至宝塔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合同,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返还位于宝塔区某农场的1042亩土地,并支付从2019年1月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土地租赁费及电费(累计约1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宝塔区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宝塔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现场勘察土地现状,获悉被执行人在土地上栽种了大量树苗,被执行人称树苗估价约1千万元,申请执行人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执行法官为妥善解决问题,平衡各方利益,耐心劝说促成和解,被执行人配合返还土地,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树苗等地上附着物折抵租赁费及电费,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宝塔区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典型意义】此案是一起返还土地的行为执行案件,腾退、返还类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老大难”,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极易引发新的争议,既激化了矛盾,又增加了司法负担。在该案执行中,执行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主动作为,对被执行人在执行中提出的合理诉求没有向诉讼推诿,考虑到强行腾退首先需要清理树苗,会引发更多不稳定因素,也浪费资源,积极主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促使其主动履行返还义务,以执行弥补了判决的不足,并以最小的执行成本成功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执行办案方式,准确把握和解方案的适度性和合理性,注重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并济,科学部署、灵活施策,顺利腾退了涉案的千亩土地,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了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