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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志丹法院:未办结婚登记讨要彩礼 善意执行促成和解协议
  本报讯(通讯员 刘丹丹)“法官,你好,我找到刘某的现住址地了,在志丹县旦八镇某村,你们快过来。”“好的,我们马上出发。”这是日前发生在志丹县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和法官的对话。
  2022年7月16日,胡某与刘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刘某及其父母收取胡某彩礼钱等共计30余万元。后因种种原因,二人未按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及办理结婚登记,胡某要求刘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款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及其父母应向胡某返还相应彩礼款。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郭金柱在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讲清利害关系,明法释理,劝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后对被执行人刘某及其父母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查封了其名下的车辆,这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到了协议约定的日期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以没有能力履行为由逃避执行,甚至更换了电话号码,导致法院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并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的住址地。“我没钱,你们看怎么办吧”,执行法官果断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考虑到双方是因婚恋引发的纠纷,执行法官秉承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在与双方当事人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义务,并于次日将第一期案件款及时给付。
  下一步,该院在“苹果红了·诚信延安—专项执行行动”中将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速度,着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